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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事件!首批专利权期限补偿成功获批

发布时间:2024-9-6 14:33:24 325人看过 字号:  

 根据“博志研新”公众号发表的“专利研究 | 里程碑事件!首批专利权期限补偿成功获批”一文记载:2024年8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武田制药维得利珠单抗的专利ZL201711310404.0专利权期限补偿,但是不予药品专利期限补偿,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天数为44天。

知道第一个44天是如何计算的吗?
44天推算如下
1、满4且满3日A=283天
满4  :分案申请实际提交日 20171211+4=20211211
满3 :公布日20180608+3=20210608(实审请求足额缴费日早于公布日,以在后者为准) 
A=授权公告日 20220920–满4且满3日20211211=283天
2、Y1=0(无合理延迟情况)
3、Y2=申请人答复OA2及OA3时的不合理延迟=239天
OA2延迟(有延期)  实际答复日20210406-含15天邮路的二通答复期限届满日20210203=62天
OA3延迟(有延期,有视撤恢) 实际答复日20220422-含15天邮路的三通答复期限届满日20211027=177天
Y2=OA2延迟+OA3延迟=239天
4、X=A-Y1-Y2=283-0-239=44天

原文链接:专利研究 | 里程碑事件!首批专利权期限补偿成功获批

法条解析:
(1)专利权期限补偿对应法条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自发明专利申请日满四年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2)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对应法条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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